建筑装饰艺术学院
辅导员联系学生家长制度
为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联系,帮助学生家长及时了解学生在校的表现情况,以利于配合学院进一步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1、每学期开学初,辅导员要以书面形式把上学期本班学生的学习成绩、奖惩情况、组织纪律等方面较为突出的学生情况向学生家长反馈。
2、对于平时有违纪,如经常旷课、上网、夜不归宿等行为且经教育仍不改正受到处分的学生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告知家长。
3、对于不能按照学校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学费的学生情况,要及时以电话方式告知家长,进行落实。
4、辅导员向学生家长寄送书面通知时,要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登记,由学院统一邮寄。
5、辅导员在与学生家长电话联系时要及时认真做好通话主要内容的记录,以备检查。
6、本制度自
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