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院级重点立项建设课程验收的通知
各相关教学院(部):
根据示范建设工作进展安排,结合期中教学检查,现开展74门院级重点立项建设课程验收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1、各课程负责人按照任务书要求准备验收材料(课程标准、课程整体设计课件、课程教学方案设计、教学课件、课程网站、课程讲义或教材),填写课程建设验收书(见附表1)。
2、各相关教学院(部)结合期中教学检查,开展本部门承建课程验收工作,出具验收意见,填写课程验收汇总表,(见附表2,含重点培育课程推荐表)。
3、对没有立项但教学院(部)组织与立项课程同期建设的课程,负责人可自愿申请同期验收,采用以奖代建的方式给予部分建设经费支持,各教学院(部)择优推荐1-2门课程,学院组织遴选确定为重点培育课程。
4、对于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课程,视具体情况限期完成,直至取消重点建设课程项目停止课程建设经费使用。
5、验收汇总表、各课程验收材料(电子稿,网站报链接)及验收书于2010年11月10日报行政楼414室
建设办 20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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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表1
附件2: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