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2011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说明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1-01-12浏览次数:1756

 

关于制定2011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说明

各二级学院: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是教学中最重要环节,是关系到人才培养质量、教学管理、教师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等纲领性文件,各二级学院应将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做为头等大事来抓,为做好2011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现对制定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培养方案制定组织机构
  1.二级学院培养方案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组员:副院长、各教研室主任、各专业执笔人、现场专家
   秘书:教学秘书
  2.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开发)团队
   组长(执笔人):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
   组员:本专业教师、现场专家、实验实训指导教师、相关课程教师
   秘书:指定本专业教师
   审核人:为副高以上职称的本专业教师或本专业骨干教师,或副院长以上领导。
二、制定工作要求和说明
  1.培养方案制定实行专业培养方案责任制,执笔人和审核人为责任人,具体负责培养方案制定的组织、修订(开发)、上交时间、质量保障。教务处对其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内容见考核表。
  22011年招生专业的确定
各学院根据2010年招生情况和专业发展情况,具体确定2011年招生专业;从专业建设方面要考虑超前,要有专业储备,按专业分类管理的原则对2011年专业培养方案制定的专业确定如下:
  1)专业分类管理
  一类:属长线必开专业,一般为连续招生的专业;
  二类:属短线必开专业,一般为连续招生但其中有停止的专业,基本要继续招生的专业。
  三类:新开发的专业,即学院没有招过生的专业;今年基本确定招生的专业。
  四类:其他类专业,一般为需上会研究是否继续招生,待定专业;今后发展需要可能要招生的专业;做为专业储备的专业。
  22011年二级学院需制定方案的专业和考核限定
  (1)一类、二类专业必须制定,且完全按考核表要求进行考核。
  (2)三类专业必须制定,考核时间按照学院通知要求的时间进行考核。
  (3)四类专业可以制定,如今年基本确定招生的必须制定,如可能不招生的可以先确定开发团队,先进行开发,做专业储备。
三、时间要求
  1230日之前将2011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责任表上交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公示并依据考核。
  2.一至三类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上交时间为2011310之前。
  3.四类专业上交时间为学院确定招生后的通知要求的时间。
四、几点要求
  1.各二级学院专业负责人应组织相关教研室根据文件要求,向校内外同行专家、同学、用人单位进行广泛调研,并组织专家科学论证,按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向拟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并上交到各二级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分委员会应对初稿进行审议、修改,填写(2011)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审批表报教务处。
  2.方案中根据教学周数保证公共基础课程的学时数,根据现场反馈意见,工科专业要加强制图课程和CAD课程。第1-4学期要有考试周。
  3.教学院长要加强对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组织领导,保证质量、按程序、按时间完成。


                        教务处
                      2011 1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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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1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责任表
附件2:2011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