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学字[2011]1号关于解除张佳文等2名同学处分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1-03-20浏览次数:1776

装饰学字[2011]1

 

关于解除张佳文等2名同学处分的通知

 

张佳文,男,20岁,河北省邯郸市人,室内10-1班学生;

2010107,张佳文同学因无视校规校纪,累计旷课27个学时,受到装饰学院严重警告处分(装饰学字[2010]15号)。

  冬,男,21岁,江苏省连云港人,视觉10-1班学生;

2010115,孟冬同学因无视校规校纪,夜不归宿受到装饰学院严重警告处分(装饰学字[2010]23)。

2名同学在受到学院批评教育及处分后,能深刻认识所犯错误,严格要求自己,各方面表现较好。鉴于该2名同学在处分期间的表现,经本人申请,根据《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经装饰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解除张佳文、孟冬2名同学的处分。

此通知。

 

建筑装饰艺术学院学工办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