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三最”、“三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迎接建党90周年,推进全校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学党史树理想信念、学典型树人生标杆”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在全体教职工和学生中开展 “三最”、“三星”评选活动。
一、活动宗旨
在教职工中评选最受学生喜爱的教师、辅导员和管理服务人员,在学生中评选学习之星、服务之星和创新之星,让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汲取奋发向上的精神动力。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旭善
副组长:袁洪志、吴光林
成 员:徐 勇、方桐清、周红霞、曾凡远、王献民、刘盛贤、李存健、孙世奎、张衡宇、张国田、沈士德
三、评选条件及范围
参评“三最”的基本条件:工作两年以上的在职专任教师、专兼职辅导员、学校机关和二级学院以及后勤教辅等管理服务岗位人员;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人格魅力;有较高专业水平,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尊重关爱学生,热心为学生服务,深受学生爱戴。
参评“三星”的基本条件:全日制普通在校大学生;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品行端正,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在学习方面、服务同学服务社会方面、创新成果方面成绩突出,校内外有较大影响,原则上应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
本次评选“大学生最喜爱的教师”6名,“大学生最喜爱的辅导员”3名,“大学生最喜爱的管理服务人员”3名;“大学生学习之星”6名,“大学生服务之星”6名,“大学生创新之星”6名。
“三最”评选具体事宜由组织部负责,“三星”评选具体事宜由团委另行安排。
四、评选程序
1、基层党组织申报(4月初)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评选条件,在全校范围内择优推荐。其中“最喜爱的教师”推荐6人,“最喜爱的辅导员” 推荐4人,“最喜爱的管理服务人员”推荐4人。所有推荐人选不得兼报,本单位每类限报2人。
2、民主投票评选(4月上旬)
根据推荐排名情况,组织民主投票评选出初步人选。
3、评选领导小组审定(4月中旬)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初步人选审查。
4、全校公示(4月中下旬)
初步人选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5、表彰与宣传(4月下旬)
根据公示情况,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最终人选,并进行表彰,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宣传,组织广大师生深入学习身边的典型。同时从六类人物中选取2名向省委教育工委推荐。
五、工作要求
凡申报参加“三最”、“三星”评选的,由所在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填写申报表 (详见附件1-6);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事例鲜明,生动具体,能充分体现申报者的先进性,事迹要简明扼要,曾获表彰奖励的名称要准确无误。请各单位将有关推荐材料于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三最”、“三星”推荐工作,推出优秀,选出典型。学校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宣传“三最”、“三星”先进事迹,营造学最赶星的良好氛围,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喜迎建党90周年。
附件:
中共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