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艺术学院企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1-04-24浏览次数:3956

第一条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创新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取得全面发展,徐州天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水立方建筑装饰设计院和上海睿合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在我院分别设立了“天力”、“水立方”和“睿合”企业奖学金,现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定对象:建筑装饰艺术学院注册学生。

第三条 评定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热爱劳动,认真参加社会实践;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具体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评选)

1)学习成绩优异,在班级排名前10%者;

2)在校级以上三好、优干等评比中获先进个人者;

3)在校级以上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者;

4)在体育、文艺等竞赛中获得院级以上荣誉者;

5)在科技、创新、创业等竞赛中获得院级以上荣誉者;

6)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

7)在志愿活动、社会实践等各类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3、不能参加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

1)单科成绩不及格者;

2)受到通报批评(包括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

3)所在学生宿舍卫生较差者。

第四条 设置类别及金额

1、天力奖学金

1)名额:7

2)标准:400/

3)对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学生

2、水立方奖学金

1)名额:6

2)标准:400/

3)对象:室内设计专业学生

3、睿合奖学金

1)名额:7

2)标准:400/

3)对象:艺术设计专业(包括动画、视觉、广告)学生

第五条 评选办法及时间

1、评选办法:企业奖学金的评选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实施。

2、评选程序: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组成评审委员会审核批准。

3、评选时间:每学期开学初评定上一学期的企业奖学金。

第六条 评选机构

1、评审机构:设立建筑装饰艺术学院企业奖学金评审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和学生工作办公室人员组成。

2、办事机构: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第七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学院企业奖学金评审小组,其它未尽事宜由评审小组负责处理。

                                     建筑装饰艺术学院

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建筑装饰艺术学院企业奖学金申请表

企业奖学金申请表.doc 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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