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各院(部):
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工作现已开始,请各院部教学秘书将本院(部)相关班级及教师考试的合用试卷情况汇总表交教务处426室,考试试卷交教务处428室。同时将本学期不能参加监考的教师名单报教务处426室。
如需要提前考试的课程(不在任课班级的考试周进行考试的课程),请任课教师提前到教务处办理考试事宜。
注:非自然合班考试合用试卷包括:
1、同一门课程,不是合班课,由同一个教师上课,且任课班级的考试周在同一周;
2、同一门课程,由不同教师任课,且任课班级的考试周在同一周;
3、同一门课程,任课班级的考试周不同,不能合用试卷,如需合用试卷,课时相差不能超过10学时,且需经相关院(部)主管教学的院长和教务处处长同意后,方可合用试卷,要提前报教务处备案;
4、课程名称不同的,不能合用试卷考试。
此通知。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