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在全院党员干部中开展“勤廉双优、
务实为民”学习实践活动的意见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勤廉双优、务实为民”学习实践活动的意见》(徐纪发〔2011〕8号)的要求,为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和《廉政准则实施办法》,切实打牢党员干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基础,经学院党委研究同意,决定在全院党员干部中开展“勤廉双优、务实为民”学习实践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开展“勤廉双优、务实为民”学习实践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围绕人才培养,促进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增强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扎实推进“创先争优”、“实践师德、办人民满意教育”活动开展,为推动学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政治保障。
二、活动安排
整个学习实践活动安排在5—9月份进行,分为筹备动员、组织实施、检查总结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筹备动员。5月中旬—5月31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围绕开展“勤廉双优、务实为民”学习实践活动的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到任务目标明确、准备工作充分、组织措施有力、活动内容丰富。要通过有关会议和多种宣传形式进行广泛动员部署,营造专题教育活动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6月1日—7月上旬,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以开展纪念建党90周年活动为契机,围绕“勤廉双优、务实为民”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贯彻到各项具体工作之中。
(一)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在领会精神实质上下功夫。要把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作为当前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的重点,深刻领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定理想信念,提升精神境界。要结合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以及《廉政准则实施办法》,努力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水平,促进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勤廉从政、务实为民,不断开创我院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局面。
(二)采用多种学习形式,切实提高学习效果。要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专家辅导与专题讨论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充分利用传统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等廉政教育阵地,深入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在党员中开展听一堂廉政党课、进行一次警示教育,举行一次专题讨论、组织一次学习测试等系列活动,切实把学习教育抓实抓好。
(三)认真分析查找问题,努力增强教育实效。领导班子要对照《廉政准则》,围绕“勤廉双优、务实为民”,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干部要联系实际,查摆自身在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廉洁从政、秉公用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党员干部要过一次专题组织生活,结合自身实际,讲感受、谈认识、找问题、订措施,切实增强勤政为民、廉洁守纪的自觉性。
(四)联系工作实际,扎实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倾听师生呼声,了解师生愿望,围绕师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的调研,形成专题报告。针对师生反映的合理诉求,逐一梳理排查,并根据调研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为师生办实事的具体事项和措施,列出时间进度,集中解决一批事关师生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
第三阶段检查总结。9月份,集中对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未按照要求开展教育活动的单位责成进行补课。学院将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展专题教育活动情况将纳入构建惩防体系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考核内容。
三、具体要求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深刻认识开展“勤廉双优、务实为民”专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要将学习教育活动与学院正在开展的2011年师德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紧密结合,使学习实践活动与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既有序开展,又相互促进。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工作方案和有关情况报送学院纪委、监察处(行政办公楼207室),邮箱jwbgs@xzcat.edu.cn。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