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1-12-1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和录入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1-05-31浏览次数:1676

关于11-12-1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和录入的通知

 

各学院

  为确保下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按时完成教学任务书及课表的编排,现将有关工作安排说明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和进程要求

  66日前录入并校对0910级培养方案;69日前录完2011级第一学期的培养方案。

  1610日前,校对培养方案及专业教学进程,同时对11-12-1学期实践教学环节的进程进行必要调整;原则上理论课完成后有1周以上实习的,其考试时间要在理论课完成后马上进行。

  2614日,生成班级教学任务与教学进程;

  3614日前,组织本学院学生选择专业选修课并将结果录入系统;

  4615日至618,校对班级教学任务并调整班级教学进程;

  5620日至624,调整全院教学进程;安排并录入授课教师;

二、工作内容说明及要求

  1、同一班级在校期间开设的课程中,课程代码不能重复;

  2、如有些班级实践环节安排不能调整需提前通知教务处;

  3、为保证录入授课教师姓名的准确,本院教师从教师名单中选择。如遇到代码表中不存在的教师,请通知有关学院秘书录入;如不在存在的教师是非教学单位的请通知教务科。外聘教师需在姓名后加数字1(不要输入成全角1),退休返聘教师姓名后加数字0。待定教师用系部两字简称加半角大写字母区分(如,土木C,建环D);

  4、使用多媒体教室申请 使用“教务秘书”系统在“开课情况输入”的“特殊教室申请”中按需要录入。使用率不到三分之一者不要录入(使用时到教务处临时借用)。多媒体教室将按录入先后顺序进行安排;

  5、在安排教学任务时,请注意教师工作量的大小,排课后不能以教师任务过重调换人员或改变单、合班授课方式;

  6、专业选修课报名情况以录入计算机内的名单为准,全班学生都选的课程也要录入,如课程由其它学院开设,学生所在学院还须在安排任务前将选修人数通知开课系部。

三、几点要求

    1、各学院要系统安排好授课任务,尽可能少安排外聘教师,本照全面、均衡、客观、科学、合理的原则安排上课教师,安排后原则上不要调换,以避免影响课表的编排。

    任务安排后,要请任课教师确定总工作量和周学时是否合适;避免课表编排后调整人员。

    2、要严格按进程时间完成各阶段任务,以免影响全校课表下达,尽可能提前完成。

    3、系秘书要认真、细致、正确、按时地完成输入,要认真复查、审校,避免出现错误。要及时向院长或教务处反馈信息和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教务处

                                                       2011年5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