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学字[2011]27号
关于给予张岩、王琪2名同学通报批评的通知
张 岩,男,20岁,江苏淮安人,动画11-1 班学生。
王 琪,男,19岁,安徽宣城人,装饰11-3 班学生。
2011年10月19日至10月20日,张岩、王琪2名同学无视校规校纪,在学生公寓内使用打火机,电吹风,给公寓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
为严肃校规校纪,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张岩、王琪2名同学通报批评。
此决定。
建筑装饰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