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门禁系统管理规定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2-02-29浏览次数:3417

   为科学规范使用学生公寓门禁系统,提高学生公寓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学生公寓日常管理,有效保障学生人身、财物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入住学生公寓的所有学生(含成教生、插班生),应服从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管理,遵守门禁系统管理规定。

     第二条 实行一人一卡制,持卡人要妥善保管,不得借给他人使用,也不得使用他人的门禁卡。门禁卡若遗失,持卡人应及时到校园卡中心补办,并到公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如遇非工作时间无法补办时,须持本人学生证并由所在楼管理值班人员登记出入,并在下一工作日立即补办。

     第三条 学生出入宿舍楼无故未带门禁卡违规通过门禁通道且不按规定登记者,一周内超过3次者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做出书面检查;累计达十次以上者视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并取消奖助学金资格。绕开门禁和不刷卡尾随其他同学进出公寓者为违规通过,处理同上。

    第四条 门禁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公寓中心将暂扣其代刷的门禁卡,并给予门禁卡所有人通报批评。如因转借门禁卡而造成后果,学校将根据后果严重程度给予门禁卡所有人警告及以上处分,由持卡人承担后果责任。借卡人如是本校学生,公寓中心将给予通报批评;如是校外人员,将交学校保卫处或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条 全体学生要有每天晚上归寝的记录,因学生本人原因未刷卡而造成无出入记录信息者,视为晚归或夜不归宿。凡2300后至次日630前从大门门禁刷卡进入的学生,认定为晚归;凡在6002300无最后一次进入的刷卡记录,且次日630800无第一次为出的刷卡记录者,认定为不归。对晚归或夜不归宿者,核实后由学工部门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各二级学院安装监控系统终端,对本院学生进行检查并对违纪学生做出处理。

因病、因事请假不在公寓住宿的学生,按正常请假申请、审批程序(辅导员、学院同意),将请假条交各楼管理员,各楼每天2100汇总记录并作标识,事后补假的须有分管领导签字为准。高年级学生外出实习的,由二级学院报公寓中心集体请假。

    第六条 为加强学生宿舍日常管理,学生公寓对宿舍楼开关门时间进行统一规定。早晚开关门时间按学校作息时间执行;如学生不按规定进出楼或不配合管理,学校将根据有关违规情节给予相应处理和纪律处分。

    第七条 持卡者要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不得有伪造、违规使用门禁卡或借助门禁卡有违规章制度的行为。如有上述行为,按相应学生违纪规定处理。

    第八条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在新生报到、宿舍集体调整等特殊时段作另行规定。如遇火灾、地震等紧急事件,门禁系统将自动断电放行,可自由进出。

   第九条 规定解释权归学工处,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