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艺术学院班委考核制度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2-03-11浏览次数:3031

建筑装饰艺术学院班委考核制度 

一、考核目的:为了加强学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全面提高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做到以考核促工作,以考核强管理,以考核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帮助学生干部正确认识自己,发扬优点,弥补不足,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发挥学生干部作用。

二、考核对象:全体班委

三、考核时间:每学期考核两次:期中、期末。

四、考核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全面、全透明

五、考核等级:80100分为优秀,7080分为良好,6070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六、考核方式:自荐、考核小组评议(班主任、学工领导小组)

七、考核宗旨:树立典范、创优争先、奖罚分明、提高学生干部队伍的素质和战斗力。

八、考核内容:

(一)思想作风 (20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理论的学习,关心国家时政,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修养。遵纪守法,严守校规校纪,做学生的表率。(共5分)

2、尊师爱友、团结协作(5分)

3、以身作则、有原则性、为人正直、有全局观念。(共5分)

4、热心社会工作、集体荣誉感强、责任心强、积极投身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共5分)

(二)学业成绩(20

1、顺利通过每科考试,无挂科,挂科(考试课、考查课)每门扣2分。(共10分)

2、在班级综合素质测评按排名占前10%20%30%40%50%依次得108642分。(10分)

3、获得各职业技能大赛奖励,分校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对应加10分、5分、3分。

(三)工作态度和作风(25分)

1、服从组织安排、识大体、顾大局。(5分)

2、对待工作认真负责、敬业守纪、服务意识强。(5分)

3、工作之余乐于帮助班内同学,与班内同学相处良好。(5分)

4、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班委会,少一次每位班委扣2分(5分)

5、无迟到、旷课现象.若有分别扣1分、2分(5分)

(四)工作业绩 (35分)

1、能准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计10分,较好计8分、一般计6分,完成计5分。(10分)

2、除常规工作外,开拓性地开展有利于促进学生学习和生活的活动。如班级间、内球类等友谊赛、团日活动等(5分) 

3、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按班级日常量化考核按学期排名顺序分别得2018161412108642分,例如:卫生委员为宿舍卫生分;班长、团支书为总分;纪律委员为晚自习分;体育委员为早操分;宣传委员为宣传报道分;学习委员为班级平均分年级排名;组织委员为社会实践和班级入党积极分子通过排名、文艺委员为班级文艺活动获奖排名等。

(五) 其他

1、受到学校违纪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考核为不及格。

2、凡出现三次以上不合格宿舍的为不合格。

3、因过失造成班级声誉或财产损失或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考核为不及格。

九、 考核奖惩

1、凡考核为优秀(90分以上)的班委予以表彰。

2、凡考核为不合格的班委听候安排。

十、考核办法及程序

1、自荐分占考核成绩的20%

2、由学工领导小组对各班班委进行考核,在听取学生意见和结合自评的基础上给出初步考核等级。(占80%

3、班委的考核成绩进行公示确认后,为最终考核成绩。

十一、考核结果:考核成绩总分低于60分者给予建议免职,高分者给予表彰,同时考核成绩对综合测评、评优评先等一切都具有参考价值。

 

本考核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望班委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实施过程中,视需要可对本制度适当修改。

建筑装饰艺术学院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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