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学字[2012]10号
关于给予孙现宇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孙现宇,男,22岁,江苏徐州人,视觉10-2班学生。
2012年2月20日至5月1日,孙现宇同学无视校规校纪,累计旷课达12学时。
为严肃校规校纪,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孙现宇同学警告处分。
此决定。
建筑装饰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