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刘勤等9名同学处分的通知

发布者:建筑装饰学院发布时间:2012-05-20浏览次数:2192

装饰学字[2012]15

关于解除刘勤9名同学处分的通知

  ,男,21岁,山东枣庄人,动画10-1班学生

曹爱国,男,23岁,江苏南通人,装饰09-3班学生;

段乾坤,男,21岁,安徽界首人,装饰10-2班学生;

孙加威,男,21岁,江苏盐城人,装饰10-4班学生;

张  威,男,21岁,江苏睢宁人,装饰10-4班学生;

梁育瑞,男,22岁,安徽淮西人,装饰10-4班学生;

房言语,女,21岁,江苏新沂人,广告10-1班学生;

孟冬,男,22岁,江苏连云港人,视觉10-1班学生;

王  蕾,女,21岁,山西太原人,装饰10-2班学生。

以上9名同学分别于2010至2012年无视校规校纪,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夜不归宿,旷课,试图作弊受到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刘勤9名同学在受到学院批评教育后,能深刻认识所犯错误,及时改正,表现较好。鉴于以上同学在处分期间的表现,经其本人申请,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经装饰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解除刘勤9名名同学的处分。

此通知。

  

建筑装饰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