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实施方案

发布者:建筑装饰学院发布时间:2012-11-07浏览次数:1947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实施方案

按照教育厅关于2012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要求,为了按时、规范、完整的上报学校的2012年平台数据,经研究决定,将于2012111启动状态数据信息采集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数据采集平台

数据采集平台采用江苏省2012年网络版数据采集平台(专业版)TJS_V2.112b),采集网址:http://sjcj.jsjzi.edu.cn【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TJS_V2.12b(江苏专业版)】。浏览器建议采用IE6.0以上,其中window XP用户使用chrome浏览器,效果更好。

二、采集信息时间及填报人员

1、本次数据采集信息时间段为:2011.9.12012.8.31

2、凡是在这个时间段内有授课任务、教科研项目成果、挂职锻炼、现场实践的教职员工以及专职学生管理人员、教学管理人员、部门领导都需采集填写;

三、采集工作时间安排

根据省厅关于数据采集填报工作时间进度安排,确定我校填报数据时间节点安排为:

111-5日:完成基础数据准备及培训各单位信息采集员;

116-8日:教职工开始网络采集、填报平台数据;

119-10日:二级院部负责人审核填报数据,并上交审核单;进行本部门数据分析、调整;

1111-13日:职能部门校验、审核数据并上交审核单;并根据业务属性分析、调整、完善数据;

1114-15日:院办、教务处统一汇总、校验,进行测算和数据分析;

1116-17日:数据修正、呈送校领导审批。

四、教师登录采集

1、口令和密码:口令为各教师教工号(含外聘),密码是123123

2、教师登录后,根据页面左上角显示的表格,填写相应的内容;

3、校外兼职、兼课教师授课信息有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负责填写、补充。

五、流程图(见附件流程图)

1、输入网址:http://sjcj.jsjzi.edu.cn【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TJS_V2.12b(江苏专业版)】。

2、登录

3、左上角显示填报信息

4、点击条目,按“添加”开始填写,填写完毕按“保存”;按“返回”继续下一张表格填写。

六、数据采集任务及责任部门

1级目录

2级目录

采集责任部门

部门信息

采集员

扎口

部门

扎口部门负责人

A1院校基本信息表

1.1名称

院办

部门指定

院办

黄宝玲

1.2 联系

院办

部门指定

1.3 2012年招生计划

招生就业处

部门指定

1.4 2012年招生方式

招生就业处

部门指定

1.5 2012年9月1前在校生

教务处

部门指定

A1-6机构设置表

人事处

部门指定

A2院校领导表

2.1基本状况

院办

部门指定

院办

黄宝玲

2.2参与教学、联系学生

院办

部门指定

A3基本办学条件表

3.1占地、建筑面积

后勤处

部门指定

后勤处

孙政

3.2馆藏图书资料

图书馆

部门指定

3.3阅览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机房

实训部

部门指定

3.4校园网

现教中心

部门指定

3.5固定资产

后勤处

部门指定

A4实践教学条件

4.1校内实践基地

实训部

部门指定

实训部

杜蜀宾

4.2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二级学院

专业负责人

校企办

许能生

4.3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继续教育学院

部门指定

继续教育学院

顾晓叶

A5办学经费

5.1经费收入(万元)

财务处

部门指定

财务处

耿庆春

5.2经费支出(万元)

财务处

部门指定

A6师资队伍

6.1.1校内专任教师基本情况

二级院部

教师个人

人事处

汪玉静

6.1.2.1校内专任教师授课情况

二级院部

教师个人

6.1.3校内专任教师其他情况

二级院部

教师个人

6.2.1校内兼课人员基本情况

二级院部

教师个人

6.2.2.1校内兼课人员授课情况

二级院部

教师个人

6.2.3校内兼课人员其他情况

二级院部

教师个人

6.3.1校外兼职教师基本情况

二级院部

部门指定

6.3.2校外兼职教师授课情况

二级院部

部门指定

人事处

汪玉静

6.4.1校外兼课教师基本情况

二级院部

部门指定

6.4.2校外兼课教师授课情况

二级院部

部门指定

A7专业

7.1.1开设专业表

招生就业处

部门指定

招就处

华国平

7.1.2专业带头人表

二级院部

专业带头人

人事处

汪玉静

7.2开设课程

二级院部

教师个人

教务处

刘海波

7.31职业资格证书表

二级院部

部门指定

继续教育学院

顾晓叶

7.3.2应届毕业生获证及社会技术培训情况表

二级院部

部门指定

7.4顶岗实习

二级院部

部门指定

教务处

刘海波

7.5产学合作

二级院部

部门指定

校企办

许能生

7.6.1招生表

招生就业处

部门指定

招就处

华国平

7.6.2应届毕业生就业情况表

招生就业处

部门指定

7.6.3上届毕业生就业情况

招生就业处

部门指定

A8教学管理与教学研究

8.1教学与学生管理文件

教务处、学工处

部门指定

学工处

刘盛贤

8.2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教务处

部门指定

教务处

刘海波

8.3专职学生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学工处

部门指定

学工处

刘盛贤

8.4专职招生就业指导人员基本情况

招就处

部门指定

招就处

华国平

8.5专职督导人员基本情况

质考办

部门指定

质考办

何斌

8.6专职教学研究人员基本情况

高教所

部门指定

高教所

王作兴

8.7评教情况

质考办

部门指定

质考办

何斌

8.8奖助学情况

学工处

部门指定

学工处

刘盛贤

8.9重大制度创新表

院办

部门指定

院办

黄宝玲

A9社会评价

9.3社会(准)捐赠情况

财务处、资产办、校企办

部门指定

财务处

耿庆春

9.4就业单位与联系人表

招就处

部门指定

招就处

华国平

9.5应届毕业生信息

二级学院

各院辅导员

9.6 质量工程表

教务处

部门指定

教务处

刘海波

9.7.1学生获奖情况表

学工、团委、教务

部门指定

团委

张衡宇

9.7.2学校获奖情况表

院办

部门指定

院办

黄宝玲

9.7.3学生社团红十字会获奖情况表

团委

部门指定

团委

张衡宇

A10学生信息

10.1.1辍学学生明细表

教务处

部门指定

教务处

刘海波

10.2学生社团表

团委

部门指定

团委

张衡宇

10.3红十字会表

团委

部门指定

10.4志愿者(义工社工)活动表

团委

部门指定

 

七、具体要求

1、各部门须高度重视数据采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单位数据采集负责人。

2、原则上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为该单位信息员。各二级学院、部门信息员除了填报二级学院、部门信息和本人信息外,对学院、部门教师个人信息要进行校核,对教师填报有问题的信息,应及时反馈给教师本人进行修改。最后由二级学院、部门负责人根据填报数据分析比较上年上报数据的关联度、科学性、合理性,进行最终审核,填报数据平台采集过程记录表,签字确认。

3、数据采集部门和人员要严格按照数据平台每张数据表头部的操作说明和注释要求,进行数据采集有关项目填写;录入数据过程中不得随便更改数据表的结构;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向数据采集平台采集组咨询(0516-83996004

4、有效信息不可为空;

5、各单位数据校核人员要逐条逐项校核所采集数据的准确性,检查填列是否符合要求,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与源头采集人联系更正,不得随意更改数据。数据校核人员对所校核的数据负责;

6、校内兼课(即行政兼课)人员的信息由教学任务下达的院部负责组织采集。校外兼职与校外兼课教师的信息由聘用部门负责组织采集;

7、校外兼职与校外兼课教师工号编排原则为:单位代码+001002(自然流水号)。

8、咨询电话:0516-83996004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0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