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苏建院委发〔2012〕46号
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和学校机构设置的总体安排,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下简称支部)委员会在学校事业发展中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学校各党总支(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按照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把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建设成为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团结坚强,与时俱进的领导集体,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谐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程序
1、各党总支(支部)在进行选举前向学校提交请示报告。
2、学校党委研究审查各党总支(支部)的请示报告并下发批复。
3、各总支(支部)召开委员会或筹备组会,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确定新一届委员会初步人选,并上报学校党委。
4、各党总支(支部)组织党员学习新党章,明确选举的意义,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总支(支部)委员会。
5、召开新一届党总支(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党总支(支部)正、副书记,讨论委员的具体分工。
6、各党总支(支部)向学校党委书面报告选举结果。
7、学校党委对各党总支(支部)选举结果研究并批复。
三、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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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要求
1、党总支(支部)选举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要切实尊重和体现党员的民主权利。每个党员要自觉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增强民主意识,促进党内民主。
2、党总支(支部)选举工作事关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大局,事关为“推进科学发展,建设高职名校”保驾护航的大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抓紧抓实选举工作。
3、新组建的党总支(支部)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完成选举工作,其他党总支(支部)的换届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完成。
4、党委组织部要加强对党总支(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指导。党总支(支部)遇到具体问题时请及时与组织部沟通协商。
中共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