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马宇涛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马宇涛,男,19岁,江苏常熟人,园林13-1班学生。
在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无视校规校纪,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旷课15学时,在同学中造成恶劣影响。
为严肃校规校纪,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马宇涛同学警告处分。
此决定。
建筑设计与装饰学院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日
发布者:装饰学院发布时间:2014-03-09浏览次数:1811
关于给予马宇涛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马宇涛,男,19岁,江苏常熟人,园林13-1班学生。
在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无视校规校纪,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旷课15学时,在同学中造成恶劣影响。
为严肃校规校纪,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马宇涛同学警告处分。
此决定。
建筑设计与装饰学院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