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胡文增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胡文增,男,24岁,江苏铜山人,装饰12-2班学生。
2014年11月下旬至12月28日期间,胡文增同学无视校规校纪,屡次夜不归宿,已经进行过批评教育。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住校生夜间迟返、夜不归宿管理办法》第二条相关规定,决定给予胡文增同学警告处分。
此决定。
建筑设计与装饰学院
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