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郭念博同学记过处分的决定
郭念博,男,19岁,内蒙呼伦贝尔人,园林14-2班学生。
2015年3月30日和4月17日郭念博同学无视校规校纪,旷课14节,已经进行过批评教育。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郭念博同学记过处分。
此决定。
建筑设计与装饰学院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