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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实施省级优秀毕业设计(报告)培育计划的通知》(苏建院教〔2015〕31号)的文件要求,现将省级优秀毕业设计(报告)培育项目申报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6届毕业生的个人毕业设计(报告)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优秀毕业设计(报告)培育对象的主体是各专业应届毕业生,其参加毕业设计(报告)的教学环节学习态度认真踏实,目标明确,并且必须具有学校两次二等奖学金或一次一等奖学金+一次三等奖学金及以上者; 2.指导教师教学经验丰富,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对选题所涉及的专业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造诣、专业知识和实践认知,并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3.指导教师具有作为主持人承担的校级及以上在研的科研课题,并且学生申报的毕业设计(报告)选题来自指导教师所承担的科研课题者优先立项。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每个二级学院限报5项,学校集中遴选10项作为培育项目; 2.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集中上交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即汇总表一份(见附件1)和每个项目培育计划申请书一式4份(见附件2); 3.每个项目必须提供申报学生及指导教师必要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4.材料接收人:教务处实践科任老师,同时请将有关电子稿发至:rxl@jsjzi.edu.cn,联系电话:83996024; 5.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0日。
附件:1.省级优秀毕业设计(报告)培育计划申报汇总表 2.省级优秀毕业设计(报告)培育计划申请书 | ||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5年11月1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