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王瑾瑾同学记过处分的决定
王瑾瑾,女,21岁,江苏新沂人,园林13-1班学生。
2015年11月1日至今,王瑾瑾同学无视校规校纪,多次夜不归宿,已经进行过批评教育。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住校生夜间迟返、夜不归宿管理办法》第二条相关规定,决定给予王瑾瑾同学记过处分。
此决定。
建筑设计与装饰学院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