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张勇同学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张勇,男,20岁,河南信阳人,城规14-1班学生。
2015年9月至今张勇同学无视校规校纪,旷课超过30学时,已经进行过批评教育。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决定给张勇同学严重警告处分。
此决定。
建筑设计与装饰学院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