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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本学期的补考时间定于8月29日~9月5日晚自习,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相关监考老师及时查阅自己的监考课程、监考时间和监考地点,并提前到教务处(老图书馆三楼)领取试卷; 2.实践类课程、考查类课程、体育课程等,请于第二周内(9月11日前)完成补考,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 3.各二级学院负责通知本学院的学生,要求学生务必及时登陆个人教务系统,查询考试课程补考的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及时参加补试;实践类课程、考查类课程、体育课程等,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与任课教师联系,确定有关补考事项; 4.具体考试课程的补考安排及补考名单见附件所列; 5.申请缓考的学生,请务必与任课教师联系,并根据要求在相应的考试时间到相应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申请缓考学生如不能及时参加补考,将自动进入重修程序; 以上事项请严格执行,特此通知。 附件:1.补考时间、地点及监考教师安排 2.补考学生名单 | |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6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