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与装饰学院室设16-1班王少壮同学曾因旷课和其他违纪行为受到警告处分,目前在处分期中,仍无视校规校纪,我行我素,截至第十四周累计旷课、旷操超过20学时。
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修订)》第十六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王少壮记过处分。
王少壮同学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建筑设计与装饰学院
2017年12月12日
建筑设计与装饰学院室设16-1班王少壮同学曾因旷课和其他违纪行为受到警告处分,目前在处分期中,仍无视校规校纪,我行我素,截至第十四周累计旷课、旷操超过20学时。
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修订)》第十六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王少壮记过处分。
王少壮同学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建筑设计与装饰学院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