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杨美等13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布者:装饰学院发布时间:2018-03-29浏览次数:2651

廖澳杰,女,园林17-1班学生;

杨 美,女,室设16-1班学生;

崔 颖,女,建设17-2班学生;

韩一菲,女,园林16-1班学生;

昝天宇,男,装饰16-2班学生;

朱亚楠,女,装饰16-3班学生;

李 家,男,室设16-2班学生;

马 畅,男,建设16-1班学生;

俞文泽,男,城规16-1班学生;

王 冰,男,城规16-1班学生;

李俊霖,男,装饰16-1班学生;

吕洪苇,男,建设16-3班学生;

许 琛,男,园林16-2班学生。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第二、三周,杨美、廖澳杰、崔颖、韩一菲、昝天宇、朱亚楠、李家、马畅、俞文泽、王冰、李俊霖、吕洪苇、许琛等13名同学晚上擅自夜不归宿,在同学中造成了特别恶劣的影响。

为严肃校规校纪,根据《住校生夜间迟返、夜不归宿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经设计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杨美等13名同学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本处分决定如有异议,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建筑设计与装饰学院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