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与装饰学院
2017级学生专业群内转专业实施办法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7级学生专业群内转专业的通知》(苏建院教〔2018〕73号)的文件精神,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2017级学生专业群内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黄立营、陈志东
副组长:娄志刚、江向东、王子夺
成员:但功水、王炜、张鹏、石峰、邢洪涛、史华伟、翟胜增、王炼、张志荣、吴浩
二、转专业要求
根据学院制订的规则和条件,学生按照专业兴趣及爱好,在所修专业群中选择1~2个专业进行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各专业拟转入指标数,原则上为本专业当年招生总人数的15%~30%,个别专业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可以适当向上调整;各专业申请转出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50%。
2.专业群内转专业,学生可以自由申请。
3.具有下述情形不得转专业。
①入学未满一学期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②艺术类与其它类之间,不得互转专业;
③不同录取批次之间不得互转,如普通高中招生与对口单独招生、学校提前招生、中外合作办学、“3+2”分段制专本连读、注册入学等学生,不得互转专业;
④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三、申报流程
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且有意愿转专业的学生,须于2018年7月2日~6日完整填写《2017级学生专业群内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1),纸质稿上交到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吴浩老师处(0516-83996422;13776581854),过期按主动放弃处理。
四、材料审核
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审核及学生遵纪、行为规范表现进行综合审核评定。
五、录取规则
按全年的课程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六、录取程序
学院2018年8月28日前最终确定专业群内转专业学生名单,并经过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后填写《2017级学生专业群内转专业审核合格汇总表》(见附件2),于2018年8月30日前报教务处汇总,经过学校院长办公会审批后,于2018年9月7日前公示,无异议后将按要求通知学生办理相关转专业手续,并在教务系统中做出相应的学籍变更处理。
附件:2. 2017级学生专业群内转专业审核合格汇总表.doc
建筑设计与装饰学院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