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吴稳等11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装饰18-1吴稳
装饰17-3丁相娟
园林17-2陆茜茜
园林17-2任凯明
园林17-2曹宇凡
建设17-3周涛
建设17-3刘仕强
环艺17-2王莹
环艺17-1唐昕茹
环艺17-1王笛笛
环艺17-1王雪
根据2018年最新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修订)第二章第十五条,应当在学校居住的学生未经批准夜不归宿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鉴于事后学生可以主动承认错误,认识深刻,悔改表现突出,经建筑装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讨论决定,给予吴稳等11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对本处分决定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处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逾期不予受理。
建筑装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2月28日星期五